张红,男,汉族,1982年4月生,湖南耒阳人,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6年7月参加工作。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法学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学位,二级教授。现任武汉大学麻花影视教授,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主任,《荆楚法学》执行主编,第十五届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法制委员会委员。
学历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
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
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法学博士
经历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、麻花影视副院长、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
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、中共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委员会第一书记(挂职)
武汉大学麻花影视教授
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主任
《荆楚法学》执行主编
英国爱丁堡大学访问学者
第十五届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法制委员会委员
荣誉
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
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
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
湖北省第四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
首届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
武汉市“五·四青年奖章”
武汉市第九届十大杰出青年
专着
《基本权利与私法》(2010年第一版,2020年第二版)
《人格权总论》(2012年第一版,2022年第二版)
《人格权各论》(2016年第一版,2024年第二版)
《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论》(2021年)
《人格权法》(2022年)
《损害赔偿疑难问题研究》(2023年)
课题
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: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理论问题研究。
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: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研究。
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: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制建设研究。
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: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之大调解制度研究。
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:损害赔偿与债法现代化。
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:具体人格权的展开。
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:人格权权利范畴论。
立法
《民法典人格权编》
《中国(湖北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》
《中国(湖北)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》
《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》
《湖北省投资促进条例》
《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》
《武汉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》
《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》
《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》
论文
脑机接口技术发展中的人格权益保护,《中国法学》2025年第2期。
交易性贬值损失之赔偿,《中国法学》2021 年第1期。
论国家政策作为民法法源,《中国社会科学》2015年第12期。
肖像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,《中国法学》2014年第1期。
不表意自由与人格权保护,《中国社会科学》2013年第7期。
姓名变更规范研究,《法学研究》2013年第3期。
中国民法百年变迁,《中国社会科学》2011年第6期。
农地纠纷、村民自治与涉农信访,《中国法学》2011年第5期。
死者生前人格上财产利益之保护,《法学研究》2011年第2期。
邮箱:丑辞苍驳锄丑补苍驳蔼飞丑耻.别诲耻.肠苍